課程名稱 |
行政救濟法 Administrative Remedy Law |
開課學期 |
103-1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財法組 |
授課教師 |
李建良 |
課號 |
LAW3161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3312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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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2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一7,8(14:20~16:20) |
上課地點 |
法1506 |
備註 |
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且 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:80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31LAW3161_VwGO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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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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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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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課程採案例教學,以行政訴訟類型為中心,分別探討撤銷訴訟、課予義務訴訟、一般給付訴訟、行政處分無效確認訴訟、行政處分違法確認訴訟、公法上法律關係確認訴訟等制度意涵及程序要件,以及各種訴訟類型之間的關係。每週以一則案例為基礎,由學生於課堂上進行對話與討論。 |
課程目標 |
掌握行政訴訟的學理要領與實務運用 |
課程要求 |
課前準備,課中參與討論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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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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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待補 |
參考書目 |
待補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期末考 |
100% |
一題實例題。
可攜帶任何參考資料應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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